建筑施工工程安全生产和治理措施

建筑施工工程安全生产及其治理措施

一、前言

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效益成为各企业竞争的目标,因此向管理要效益已成为各企业家共识。在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工程项目的“四大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须经严格控制和管理才能得到保证。但企业历来以质量为生命,殊不知,在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安全是一个贯穿始终的角色。为此,多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定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颁布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目的就是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二、我国建筑工程安全存在问题

1.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建筑行业中,一些施工企业没有完整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专职安全员形同虚设,平时在现场根本看不到,只有应付上级检查时才拉出人来充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无法落实,安全生产没有切实根本的保障。而一些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比较健全的施工企业,虽然有安全管理制度,但往往是“贴在墙上、挂在嘴上,不能落到行动上”,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很难落实。并且当施工的进度、质量、效益、安全几方面发生冲突时,往往忽视安全生产,注重的只是进度和效益。

2.安全管理基础薄弱

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要是由于一些人的安全意识淡薄,理不清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造成的。主要表现在:一是建筑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比较薄弱,解决建筑安全生产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工作相对滞后。安全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缺少市场化的政策导向和经济激励措施。施工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应用与安全防护措施的研究不同步等;二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安全防护技术、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还相当落后.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的程度很低;三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素质普遍偏低。

3.施工安全监理不到位

加强建筑施工过程的监理,是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但是由于很多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监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①部分些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理认识模糊、态度消极不能主动开展安全监理工作。②监理单位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安全隐患不能够及时督促企业、项目进行整改,不能及时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反映,安全监理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③安全投入少。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安全技术资料安全意外伤害保险等项业务,资金投入少或投入不足,所以导致监理工作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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