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质隔墙以及幕墙工程的注意事项

轻质隔墙及幕墙工程注意事项

1.各综合基价子目中,均不包括抹灰和油漆涂料,应按设计要求另列项目计算。

2.综合基价子目中的木材种类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其人工及木工机械乘以系数1.30.

3.各综合基价子目中,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应另列项目计算,执行相应综合基价子目。

4.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另列项目计算,执行相应综合基价子目。

5.幕墙、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如设计要求与综合基价不同时允许按设计调整,但人工不变。

6.综合基价子目中的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材料、人工用量乘以系数0.55.木龙骨与设计图纸规格不同时,可按综合基价附表换算用量。附表中没有的,可以按设计木龙骨规格及中距计算含量,木龙骨损耗率4%,木材干燥损耗7%.

7.玻璃隔墙如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应扣除平开、推拉窗面积,另按门窗工程相应综合基价执行。玻璃幕墙设有开启窗时,可按铝合金窗五金配件表增加开启扇的五金配件费。

8.木龙骨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固定,均不换算,仍按相应综合基价执行。

9.木间壁、墙裙及护壁板如钉木压条时,套用天棚钉压条综合基价子目。设计要求钉装饰条者,套用装饰综合基价相应子目。

10.网塑夹心板(泰柏板)根据设计要求,如有下列情况时,可另计钢柱、钢横梁、套用金属结构分部相应综合基价:

①当门宽大于1.2m时,需设置同门樘一样高的两根钢立柱;

②当墙宽大于3.6m无T型接头时,需设置一根与墙同高的钢立柱;

③当墙高大于4m时,需设置一根同墙宽的方钢横梁。

11.各综合基价子目中,均己考虑了搭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和材料摊销费,不另列项目计算。3.6m以上的脚手架搭拆用工和材料摊销费用,按脚手架分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