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长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理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工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三、经常检查操作班组(包括外包工队)作业环境及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四、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五、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六、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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