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查和审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是建设单位按交通部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文件编制的,它是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建设项目从筹建开始到竣工交付使用为止全过程的全部建设费用,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及建设期贷款利息等。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就应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项目完建时,应组织工程技术、计划、财务、统计等有关人员,共同完成工程竣工预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竣工决算反映项目从筹建至完工的最终建设成本。它是考核竣工项目设计概算执行情况;核定竣工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价值,是确定和移交路产路权的依据;竣工决算是核定收费项目的经营期及收费标准、收费年限的基础资料。笔者通过几年来对部分公路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审查,结合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对竣工决算的审查和审计的异同作如下肤浅分析,仅供与同行探讨。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查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查是交通部门根据国家交通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及交通部《交通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办法》的规定,对交通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查。审查主要体现在工程造价构成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真实性,通过审查核定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其审查主要内容:

(1)审查竣工决算合法性、完整性,项目是否有完善的基建程序,是否按批准技术标准和建设规模组织实施。

(2)审查竣工决算费用组成的合法性、合理性,分析分项工程综合经济指标合理性。

(3)审查施工合同执行情况,明确工程费用结算原则,工程费用是否按合同结算。

(4)审查竣工图的工程量与实际结算工程量是否一致。

(5)审查变更及索赔手续是否齐全,变更单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工程费用确定是否合理。

(6)审查建设项目土地、青苗等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其他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结算费用是否合理。

(7)审查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结算是否合理:主要有港航安全监督费、航标设置维护费、租用交通船费、施工维持交通费用、工程保险费、文物普查费、环境评价费、水土保持评价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地质灾害性评价费。

(8)审查建设单位管理费、质量监督费、定额管理费等费用的支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开支是否合理;根据建设期贷款的合同协议、利率、贷款金额,结合工程进度等项目实施情况,审查利息支出是否合理。

(9)根据批准的尾工工程方案审查其工程数量及费用。

3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依照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以及整个投资活动的合规合法性、效率性、效果性、效益性进行的监督与评价活动。审计范围主要包括:对建设、施工、设计、监理、材料供应、招投标等单位的审计监督,以及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行业管理及有关政府部门管理工作的再监督。竣工决算审计是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的重要环节,通过刘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促进提高竣工决算的质量,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公路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正确评价投资效益。声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计竣工决算报表编制根据项目批文、合同、设计文件和历年财务资料,逐项核对竣工决算报告的各项表格中填列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审核表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审核竣工决算说明书的真实与准确情况。

(2)审计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情况

审核各种资金渠道投人的实际金额,并审查其合法性;审核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原因及其影响;审核实际投资完成额;审查概算调整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核实概算总投资。

(3)申计项目的建设程序

审核项目是否严格按照程序作好前期工作,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是否依次报送有权部门审批;审核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方面是否依法进行招标投标以及工程承发包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审查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审计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结算是否真实、合理,审查有无多计或少计工程价款问题。

(5)审计建设成本

对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核算、设备投资核算、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其他投资列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审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核算是否真实、合法;审查设备投资核算是否真实、合法,材料设备采购的价格和数量是否真实、合理;审查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是否真实、合理。前期费用、管理费用的列支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大幅度超支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审查征地拆迁费支出是否真实、合理、合法,手续是否完善;审查各项税费计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是否存在非公路项目支出、设计外项目挤列成本等行为;审查是否按规定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划分界线来核算贷款利息。

(6)审计交付使用资产

审查交付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是否办理验收手续;审查工器具、备品备件、办公及生活家具的移交手续是否合规,对移交手续不合规的要根据具体晴况进行抽查,重点查明是否按实收数入帐,有无虚交资产或形成帐外资产等问题;审核交付的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是否真实、合法。

(7)审计尾工工程,审核尾工工程的末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资,查明是否留足投资和有无新增工程内容等问题。

(8)审计建设项目节余资金

审查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审核库存物资实存量的真实性,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审查往来款项,核实债权债务,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9)审计建设项目的建设收入,审查建设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

(10)评价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和贷款偿还能力

审查项目营运以后收入和车次是否达到原设计各项指标;审查能否按时、足额偿还各项贷款;评价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评价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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