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途径探讨

业主是站在投资主体的立场上对建设项目进行的综合性管理,以实现投资者的目标。一个建设项目往往需要数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资金,项目建成以后能否盈利,能否达到预期效果,是每个业主非常关心的问题。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涉及到工程建设的诸多方面,它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每个环节紧密相连。这就要求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对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跟踪,使项目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一般来说,建设工程都具有周期长、价格变化频繁、产品单件性、固定性等特征,使得建设工程的造价复杂多变,因此,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市场经济的变化多端,使工程投资的确定与控制变得更为复杂,这就需要业主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始终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

1 业主在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设计是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实施意图的过程,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性环节。因此,设计阶段是业主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

1.1 优化设计方案 业主对建设项目设计的要求,除了要达到安全、可靠和功能适用的目标外,还必须达到经济性的目标要求。所谓经济性是指保证工程安全可靠和适用的前提下,做到建设周期短、工程投资低、交付使用后经济效益高。首先,建设投资和建成后使用成本的决定性因素,是设计阶段设计参数的正确选择。有些设计参数是由客观自然条件决定的,应按实际情况,如气温、地质情况等采用;有些是人为的,如工作制度、管理方式等。业主提供的原始数据,必须准确,有根据且经过检验;设计单位选定的参数,必须要先进、合理具有科学性,有些关键参数,业主应负责审定。其次,采用先进技术并尽可能地降低造价是设计单位的职责,但是投资者的设计并不等于就是一个经济设计,只有结合全寿命周期中的使用成本进行综合评价,才能品评设计的经济性,这就是业主要把握的关键所在。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经济技术分析,可用投资回收期和内部收益率来综合评价项目设计的经济性。

1.2 审查设计概算 审查编制依据是否合法,审查定额、标准、价格、取费标准的时效性,审查编制依据的适用范围;审查概算构成是否合理,包括:工程量、市场价格、收费标准,审查经济效益、“三废”投资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合理;审查方案比较是否全面,经济评价是否合理;设备投资是否合理,有无替代途径。

1.3 审查设计预算 认真审查施工图预算是否符合编制要求;认真审查编制的依据是否合法及定额的时效性,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认真审查各项取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重复计算、费用调整是够真实;汇率计算、贷款利息、通货膨胀等各项因素是否考虑齐全;总预算是否在总概算控制范围之内等。

1.4 审查预算修改 业主由于工程变化或要求修改设计,设计者本身对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要求设计上变动等,均需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书,业主认可后才能执行。由于这些变更所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减,就是对预算的修改,所以业主对变更的费用要审查,使其尽量不超过批准的总投资额。

2 业主在招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2.1 认真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作为招标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因此,业主起草招标文件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约定应尽量包死,少留或不留活口,尽量减少暂定金额分项。第二,对于可能在施工中增加较多的单项工程量,应约定当工程量增加超过a%后,该项单价下调b%.第三,工程量清单所列分项外的可预见的变更情况,须约定一个可操作的安排。第四,对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设备、装饰材料的功能、型号、技术要求应尽量做到详尽描叙、可约定一个上限价,要求承包商在施工前必须提供样品,在业主确认后才能施工。

2.2 建立工程量清单纠错机制 在现行招投标制度下,多数业主是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完整,应做到分项不错不漏、不留缺口。招投标阶段产生的清单单价,将成为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工具。尽管造价师暗含着要求运用其拥有的专业技术能力来确保工程量清单的质量,但他仍无法做到工程量清单绝对完美,必须建立纠错机制来确保不因清单的错漏形成造价失控。应建立以下机制:第一,建立工程量清单报价澄清制度。让投标单位在评标时有一个解释澄清的机会,主要是澄清投标方案的科学性、施工工艺的先进性、项目报价的合理性。第二,建立业主在正式确定中标者前,对得分最高的一、二家中标候选人的标函进行质询的机制。意在对投标函中有意无意的不明确处、遗漏项、错项和其他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规避行为进行剖析及质询,以确保各方的利益都不受损害。第三,建立中标后的工程量清单的复查机制。第四,是否允许投标人调整措施项目清单内容,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

3 业主在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3.1 作好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 施工阶段业主的义务主要涉及到工程费用的支付、技术资料的提供、工程变更的确定、索赔费用的确定等。这些方面的工作不但会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而且会对工程投资额产生影响。比如:工程费用的支付,如果不再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则要支付迟付款利息,甚至可能导致承包人暂停或减缓工程进度。工程变更不应太多,以免导致工程费用的大量增加,要尽量做好自己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对承包人的索赔要严格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索赔费用计算是否合理。通过这些方面的工作来达到控制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投资额的目的。业主应派人员参加工地会议,随时检查工程的质量和施工进度,掌握工程施工的全面情况,一旦发现质量或进度与合同规定不符合,应及时通过监理工程师予以解决。业主应随时派人检查合同执行情况,一旦发现监理工程师或承包人没有履行合同文件,应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行使业主的权利。如承包人由于自身的原因拖延工期,业主应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向承包人索取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业主在对施工过程的控制中,应对所建立的管理机构实行岗位责任制,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实行全员参与,共同做好该阶段的投资控制工作。

3.2 作好施工结束时期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 这个阶段业主的控制工作主要在竣工验收和合同后期的切实全面履行上。第一,是竣工验收。验收是工程质量的最后检验阶段。由于这一时期的控制工作也是对施工过程投资控制的成果检验阶段,并要通过这一阶段的投资控制工作为工程项目使用阶段的投资控制工作奠定基础,不能让不合格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以免对使用阶段的投资控制工作留下隐患。因此,业主在这一阶段应认真清理所有资产和物资,搞好工程竣工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第二,是竣工验收后工程费用的支付。竣工验收,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业主在工程费用的支付上应将员扣留的保留金按合同规定退还给承包人。一般合同规定,在工程移交证书颁发给承包人后,业主应将扣留的保留金的一半退还给承包人。其余未完工程的支付仍按监理工程师办法的临时支付证书,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承包人付款。业主与承包人的结算应在承包人的缺陷责任期满,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证书后进行,业主向承包人的付款按监理工程师开具的最终支付证书进行交付。业主最后付款后,应及时进行竣工决算。第三,是对工程的照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证书颁发给承包人,工程及归业主照管。业主在照管和使用期间,应严格按照使用规程和要求进行使用,即使在承包人的缺陷责任期内,属于业主使用不当导致工程造成的损害,亦应由业主自行负责。因此,业业主应加强对工程的照管,减少不必要的额外费用,节省投资额。施工期工程造价控制属于过程控制的范围,此期间各环节控制点的工程计量、签证、变更及索赔的核定在竣工结算时需重新归集汇总。除此之外,可转化为价款责任的合同约定内容在工程竣工后均会以货币形式体现。处理好施工过程中各类费用的归集和整理,对于工程竣工结算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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