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奖评选范围

天山奖,是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获奖工程在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建筑材料应用等方面应达到自治区一流水平。全称“新疆建筑工程天山奖(自治区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在天山奖获奖工程项目中按要求推荐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参评工程。评选对象为建筑施工企业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建筑工程。
那么天山奖的评选范围是如何的呢?以下是鲁班乐标整理的天山奖评选范围的内容。
评选工程范围
天山奖的评选工程为自治区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天山奖评选工程类别及其规模:
(一) 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单体住宅,建筑面积为3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住宅小区。
(二)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投资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上;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或其他特色,在自治区享有一定声誉和社会影响力的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市政等专业工程:
1、已形成生产能力,工程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的工业建设项目;
2、长度里程在5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长度里程在10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单跨在40米以上或单座桥长在200米以上的独立大桥;
3、库容在5000万立方米及其以上的水库主体工程;
4、道路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道路,桥面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工程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的其他市政工程;
5、工程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的其他专业工程项目。
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工程范围:
(一) 建造在自治区境外的工程;
(二) 国外独资工程;
(三) 保密工程,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
(四) 已经参加过天山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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