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防雷接地施工要点

1)住宅防雷设计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 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预计雷击次数0.3次/a的住宅为第二类建筑物。

2)防雷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内钢筋或钢柱作引下线。

3)高度超过45 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物,应采取防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

a)钢构架和混凝土的钢筋应互相连接,钢筋的连接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

b)45 m及以上的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应与防雷装置相连接。

c)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体的顶端和底端应与防雷装置连接。

4)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在防雷装置与其他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应采取等电位联结。

5)属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住宅,防雷的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6)防雷施工选用的金属型材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合格证和材质证明,电焊条、防腐用涂料应具有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

7)埋于土壤中或室外大气环境下的钢材及连接件应采用热镀锌或其他设计要求的防腐措施。镀锌件应有镀锌质量证明书,镀层应完整,表面无锈斑。

8)不得采用装有放射性物质的接闪器。

9)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扁钢或圆钢,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扁钢或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 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100 mm²,其厚度不应小于4 mm;角钢厚度不应小于4 mm;钢管壁厚不应小于3.5 mm。

10)凡需与防雷装置相连接的栏杆、门窗等在订货制作时应预留相应的连接端子,连接处应有防电化学腐蚀措施。

11)防雷施工主要工艺流程为:

接地装置安装→接地电阻测试→接地干线安装→引下线安装、均压环安装、金属门窗接地连接→避雷针(带)安装→防雷接地测试。

防雷系统应按接地装置→引下线→接闪器的先后顺序施工。

12)接地装置的焊接处应焊缝饱满,不得有夹渣、咬肉、裂纹、虚焊、气孔等。焊后应清除焊渣,涂刷两遍沥青漆防腐。

13)防雷接地装置施工:

a)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体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不应小于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i.水平接地体局部深埋不应小于1m。

ii.水平接地体局部应包裹绝缘物,可采用50~80 mm厚的沥青层。

iii.采用沥青碎石地面或在接地体上敷设50~80 mm厚的沥青层,其宽度应超过接地体2m。

b)当设计无要求时,接地装置顶面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 60 m,圆钢、角钢及钢管接地极应垂直埋入地下,间距不应小于5m。

c)接地装置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i.扁钢与扁钢搭接为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

ii.圆钢与圆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iii.圆钢与扁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iv.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

v.焊接接头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必须有防腐措施。

d)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装置连接。

e)接地线在穿越墙壁、楼板和底层地面处应加设钢套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套管,钢套管应与接地线作电气连通。

14)防雷引下线施工:

a)明敷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 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 mm²,其厚度不应小于4 mm。

b)明敷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敷设并经最短路径接地。

c)在易受机械损坏和人身易接触的部位,即地面上1. 70 m至地面下0.30 m的接地线应采取暗敷或用镀锌角钢、改性塑料管等保护设施,不应将引入线穿入钢管内。

d)利用建筑物钢筋做引下线时,应配合土建施工,按设计要求标出所利用钢筋位置,做出标记,确保钢筋上下连接符合电气要求。引下线下部应与接地装置焊接连通,上部必须与接闪器相连的钢筋焊接联通。

15)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焊接同定的焊缝应饱满无遗漏,避雷带(网)应横平竖直,支撑点间距均匀合理,变形缝处应有补偿措施(弓形补偿)。避雷带(网)的支承件固定牢靠,焊接部分应补刷防腐油漆。

16)防雷接地装置引下线测试点距散水高度为500~800 mm。

17)防雷及接地装置的测试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防雷系统测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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