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调整的安全措施

1、悬挂调整应设驻站连落员,并在作业地点及两端800米处设专人防护,携带通讯设备和防护用具,不得兼作其它职务,施工中应每隔5分钟与驻站联络员联络一次,当通话联系中断时,施工负责人应立即下令停工并撤消梯车和人员,待通话恢复后,取得车站值班员同意,重新设好防护方可施工,施工前后联络员应在车站登记簿办理销记手续。

2.高空作业时,必须带安全帽,系安全带,穿对比工作服,严禁穿钉鞋、酒后上岗。

3.梯车作业,必须经车站值班员同意方可上道,且梯车绝缘可靠,推行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信号机轨道绝缘(岔群处),应将梯车抬起,以防将轨道绝缘导通,造成信号故障,构成行车事故。梯车作业上部不得超过2人,下部推车人不得少于4人,梯车作业人员应站在导线的曲线外侧,梯车作业台上不得零散放置工具材料,在梯车上不得进行一侧受力过大的作业,以防梯车倾倒。

4.登杆作业时,同一支柱上下部不应同时有两人作业,当列车通过时,支柱作业人员应停止工作,并到安全地点躲避,严禁在拉线处上下,严禁钢尺及金属物搭接两钢轨上。

5.梯子作业人员,应通过梯撑用腿攀牢,严禁二人在同一梯车上作业。梯子应搭在承力所或导线上并超出1米以上。梯子上端应设有安全拉绳,上梯时必须扶牢,拉梯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将梯绳绑在身上或钢轨、支柱、桥栏杆建筑物上,作业人员未下梯前严禁拉绳人松绳。

6.承力所未固定前,不得进行吊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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