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

一说起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相关建筑人士对于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都比较陌生,以下是鲁班乐标为建筑人士整理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基本概述: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向建设单位核发的同意选址证明文件。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基本内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具体内容如下:

基本情况

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选址主要依据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协调;

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6、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中国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更多相关“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建设申请书”的建筑咨询敬请关注鲁班乐标。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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