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土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建筑土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1.引用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公司企业标准《基坑土方开挖作业指导书》。

2.保证措施

A.挖土前要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的水文地质资料、打入桩工程资料,并作好相应准备。

B.土方开挖应设置标高控制桩,以水准仪严格控制开挖深度。

机械挖土时应事先设计开挖路线和运土车辆的运输路线,开挖深度不能超过基槽(坑)设计标高,坑底须留200mm厚的土层用人工挖土,以防超挖。标高平面要修平,严禁挖深后用土填平。

C.土方开挖后,坑底标高及土质情况应报请业主、监理和设计单位共同验槽签证。如若由于排除地下障碍物等造成基坑超挖,必须征得设计同意后方能采取加固措施。

D.土方开挖在基槽(坑)周围应设置必要的排水沟和集水井,统筹做好基础施工降、排水工作,并切断周围的明水水源,不使基槽(坑)老土淹泡在水中,保持坑内干燥。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避免塌方和减少地表沉降,基础工程要抓紧施工。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