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包人指定分包的工程施工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

对发包人指定分包的工程施工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

(1)发包人指定分包的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1)建筑幕墙工程:砌体砌完、屋面工程完成后便可进行外墙装修施工。计划用25d施工完幕墙工程。

2)建筑室内二次精装修:二次设计的精装修卫生间、会议室、多功能厅、大堂入口等在室内普通装修完成后进行,自上而下进行。计划用100d完成。

3)钢网架工程:在室内外装修基本完成后,开始施工开始施工,但多功能厅及入口雨棚的屋面铝板划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计划15d完成。

4)空调机组、高压配电设备、消防设备安装、弱电系统安装工程:在装修工程基本结束后进行,计划30d完成。

5)电梯设备安装:在最后收尾阶段由专业厂家施工安装。计划20d完成。

(2)对分包单位的进度管理措施:

1)签发开工令。开工令是计算合同工期和施工期的起始时间,根据现场情况,征得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可向分包单位发布开工指示。

2)审核分包单位的施工计划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在开始分包工程施工前将施工方案,进度计

划及保障措施提交总包单位代表批准:经过总包单位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总包单位生产副经理需按此计划进行分包工程的协调和管理。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有权要求分包商修改,进度计划,并相应提出保证按时竣工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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