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违章建筑必须拆除

违章建筑,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哪些违章建筑必须拆除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哪些违章建筑必须拆除的具体内容以供参考。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违章建筑,应当予以拆除:


1、侵占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一切违间建筑;


2、侵占城市水源保护区的违章建筑;


3、侵占河道、河坝管理区的违章建筑;


4、侵占历史文化遗址、文物保护区的违章建筑;


5、侵占风景园林绿地、影响城市道路行道树栽植的违章建筑;


6、侵占城市防护林带的违章建筑;


7、影响城市交通、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的违章建筑;


8、影响市政工程设施和城市管理(包括地上地下)的违章建筑;


9、严禁影响毗邻的现有建筑采光、消防、卫生防疫的违章建筑;


10、严重影响市容观瞻的违章建筑;


11、位于城市主要道路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章建筑;


12、位于近期建设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章建筑;


13、位于滨海、滨江、滨河道路和公园范围内的违章建筑;


14、位于高压线走廊范围内的违章建筑;


1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下达违章通知书后仍强行盖起的违章建筑;


16、正在施工中的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章建筑。


以上就是鲁班乐标对“哪些违章建筑必须拆除”内容的介绍。更多关于建筑方面的知识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可以登入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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