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中雨水的系统设计

由于降雨不可人为控制,雨水系统设计不安全对建筑尤其是超高层建筑的损害非常大,因此超高层建筑屋面雨水设计重现期的取值应慎重。《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4.9.5条规定,重要公共建筑屋面雨水排水设计重现期不宜小于10年;4.9.9条规定,重要公共建筑的屋面雨水排水工程与溢流设施的总排水能力不应小于50年重现期的雨水量。超高层监护不可能设置溢流口,建议屋面雨水的设计重现期取50年,同时按100年校核雨水系统的排水能力。

除了设计重现期的取值问题外,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考虑。由于建筑高度很高,目前常用的65型、87型雨水斗设计流态为重力流但需要考虑排水压力,因此在选用雨水系统管材时需要考虑由于建筑高度引起的静压力,建议雨水管材在普通钢管压力范围内选用普通钢管,承压比较高的部分采用无缝钢管。超高层建筑屋面雨水排水采用纯重力流雨水系统是比较经济安全的,但重力流雨水斗的研制和标准图目前还在进行当中,没有成型的产品可供使用,目前还是按87型雨水斗系统设计。此外室内雨水排入的第一个室外检查井选用消能井,以防止由于排除管压力过高引起喷溅事故。

超高层建筑雨水系统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雨篷的雨水排水。雨篷的面积虽然不大,其雨水设计重现期可按5年取值,但是雨篷所截留的上方侧墙的面积(面积取值折减一半)远大于雨篷的面积,一般与远大于屋面的面积,因此雨篷的雨水排水量远比屋面的排水量大。由于雨篷面积小,雨水斗多,立管也多,并且雨篷是建筑专业的门面,因此建筑专业对雨水斗、立管的设置有诸多限制,而雨篷下面是人员的出入口,安全性十分重要,因此在配合此部分的设计时要妥善处理,首先要做到安全可靠再考虑美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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