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的安全疏散要求

体育馆的安全疏散要求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1)体育馆的主要出口,至少应设两条不同方向的道路千线,并留有一定的疏散缓冲场地。

(2)观众厅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每个安全出日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人。规模较大的观众厅,宜取上限。

(3)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6m计算,但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m,边走道不宜小于0.8m。在布置疏散走道时,横走道之间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每排不宜超过26个,若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90㎝时,可增至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则座位减半。走道上不应有任何突出部分妨碍通行。

(4)体育馆观众厅的疏散门、楼梯和走道各自宽度,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5)体育馆的楼梯,除门厅的土楼梯外,均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6)观众厅的人场门、太平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宽度不应小于1.4m紧靠门口处不应设置踏步。太平门必须向外开,并宜装置自动门门。室外的疏散小巷宽度不应小于3m。

(7)安全出口、太平门、疏散通道、封闭楼梯间等,应设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和事故照明。严禁上述部位增装卷帘门和增加观众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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