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节能措施

我国建筑节能起步较晚,从2005年才开始全面推行建筑节能标准,近年来在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建立相关标准体系、加强立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建筑节能成效显着,为国家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做出重要贡献。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也是建筑节能的前沿阵地,北京市有哪些建筑节能措施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北京市建筑节能措施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提高建筑节能与建材管理水平。建材使用管理立法“生根”,《北京市建材使用管理规定》被列为市政府立法计划政府规章调研项目,建材采购和供应信息申报、建材供应企业信用管理、建材使用信息公示等内容已纳入《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散装水泥示范项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墙材科研技改项目有序推进,为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北京市建筑节能备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市范围正式运行,不同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办理进度实现申报者自助查询。新建北京市建筑材料供应单位产品质量诚信评价系统和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和专项验收备案系统,完善建材供应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系统,将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返退申请业务纳入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使“一站式”行政审批机制更加健全。


大力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根据《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和级差价格工作方案(试行)》、《北京市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将全市范围内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且公共建筑面积占比超过50%的13237栋公共建筑纳入能耗限额管理,管理覆盖面达到全市公共建筑总面积的70%以上。初步建立了反映北京市公共建筑逐月电耗特征的大数据平台,包括公共建筑面积、类型、逐月能耗数据、分布特征,以及建筑权属、运行管理单位等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下发了电耗限额并完成第一次年度考核。


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为提出更适合北京地区的建筑节能目标,2015年北京市启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研究与示范工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订《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开展《超低能耗建筑标准体系》研究,启动超低能耗建筑工程示范并实施财政资金奖励政策。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预计2018年底前组织实施30万平方米的超低能耗示范工程。


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发布实施新修订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新制定的《绿色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为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更好地发挥规范和引导作用。创新绿色建筑标准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落实机制,有效整合绿色建筑标准在现有工程管理体系中的实施途径,通过标准引领确保绿色建筑项目实施质量和水平。启动《北京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编制工作,该定额完善了建筑产业化相关内容,涵盖绿色建筑、节能保温、装配式建筑等工程项目内容,将为绿色建筑工程的建设提供计价依据。


推进住宅产业化加快发展。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和产业化建设”,实现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全覆盖。开展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方案及产业化实施方案”评审。修订《北京市产业化住宅部品评审细则》,开展“产业化住宅部品认证产品目录”评审工作。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内装设计模数协调标准》、《住宅全装修设计标准》、《装配式框架及框架-剪力墙结构设计规程》,进一步完善住宅产业化相关标准。


继续加强国际科技协作。继续深入实施全球环境基金(GEF)五期“中国城市规模的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赠款项目,通过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推广国内外先进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推动北京和其它国际先进城市间的项目协作、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政策、标准、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实施,推进试点项目取得实质成效,以国际化的视野促进北京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达到更高的国际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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