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民用绿色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要求

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是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落实成都市政府《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的发展战略要求,促进建立完善绿色建筑区域性技术标准体系,规范成都市绿色建筑设计而制定。适用于成都市域新建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其中,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对于非传统水源利用的要求是怎样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成都市民用绿色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要求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非传统水源的利用,应根据原水水源的水质、水量和用途,进行水量平衡和技术经济分析,合理确定水源利用类别、系统形式、处理工艺和规模。民用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居住建筑不低于1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办公楼、商场等公共建筑不低于20%,。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途径,降低地表径流,增加雨水渗透量,并通过经济技术比较,合理确定雨水集蓄及利用方案。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利用雨水资源;


2、建设用地年均外排雨水量不宜大于开发建设前的外排雨水量;


3、新建建设项目应按《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配建蓄水池等设施调节极端天气的雨水流出量、防涝和雨水资源再利用;


4、合理设计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等雨水入渗设施,补充和涵养地下水资源,营造良好的水文生态环境;


5、雨水利用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自然水系、生态湿地和景观水体等的调蓄、生态修复和净化作用;其次再考虑集中或分散的集蓄和利用方案。


应优先利用城市或区域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作为小区中水水源。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源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中水设置。


人工景观水体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水井水,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


2、景观水体宜设置循环处理系统;


3、河系发达、有条件时,可采用河水和农用灌溉渠水。


非传统水源利用过程中,必须采取确保使用安全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非传统水源应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8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


2、非传统水源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


3、水池(箱)、阀门、水表、给水栓及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非传统水源的标志;


4、公共场所采用非传统水源时,给水栓、取水口等应设带锁装置;


5、非传统水源在处理、储存、输配等过程中应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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