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站监理质量控制方案

根据建设部2002年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旁站监理实施方案。

(一)旁站监理实施方案的编制依据:

1、有关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1-2002。

2、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主要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3、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经设计确认的工程变更文件等)。

5、施工及监理文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大纲。

(二)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旁站监理人员应经过严格的监理上岗培训,持证上岗,具有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和良好的专业素质,较强的协调能力。旁站监理人员主要是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安排和指导旁站监理。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旁站监理人员应当与施工单位质检员共同旁站,一是免于监理人员充当施工单位的质检员,二是便于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旁站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共同在旁站监理刻录上签字确认。

2、在要求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现场跟班监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文件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特别是检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发现施工人员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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