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现状及监督管理对策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009年5月13日建设部下发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以下简称《安全管理办法》),对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等七大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明确了管理要求,包括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具体实施阶段的管理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管理责任等。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一年多来,对规范和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当前经济快速发展,建筑业规模快速扩张,而相应的安全管理未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导致当前建筑安全领域较大事故仍频频发生。据建设部建筑事故统计分析,2010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14起、死亡276人,其中较大事故13起、死亡63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16人,同比分别上升30%和34.04%。主要事故类型为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坍塌及塔吊倒塌、施工升降机坠落等起重机械事故。去年进入三季度以来,陕西、内蒙古、湖北、吉林、湖南、江苏等地又先后发生了8起建筑生产安全较大及重大事故,共造成34人死亡,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其中2010年8月16日,吉林省梅河口市爱民医院住院部的大楼建筑工地,发生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11人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说明建设各方主体在落实贯彻《安全管理办法》要求方面,还存在许多漏洞和不足。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力度,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全力遏制较大安全事故发生。

一、当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现状

当前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无论是量还是规模上都呈现大幅扩张趋势,而以建设单位为管理龙头和施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体系却由于种种原因尚不健全,建筑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尤其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监督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和漏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未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价,未进行建档登记,并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②企业对项目部管理不到位,对项目申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审核、审批把关不严。③项目部编制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不切合工程实际,导致方案千篇一律,不能有效指导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实施。④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缺少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工程实施过程中无专人跟踪检查监督。在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前,未认真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⑤建筑市场监管不到位,建设单位肢解工程、违法分包的现象屡禁不止,施工总承包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管理力量薄弱的分包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缺乏有效监管。⑥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和实施把关不严,监管不力。

以上种种问题的出现,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未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办法》有很大关系,也是导致建筑安全较大事故频频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作为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工程实际,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把危险性较大工程日常安全监管的重点,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不善,容易引发较大事故发生,因此,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督管理应当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管的重点,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建设各方实施危险性较大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地跟踪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申报登记管理,及时掌握辖区内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分布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督方案。

《安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另外,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苏建质安[2010]317号规定,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因此,在工程项目报建之初,安全监督机构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建立完整的档案库,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其存在的危险源名称、部位;基坑深度、模板支撑高度、跨度、荷载等;专家论证情况;预计实施时间等。通过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申报登记管理,及时掌握辖区内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动态分布状况。安全监督机构要根据每个工程项目存在的危险源采取分类监管模式,制定相应的监督方案,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审批和实施阶段的监管。

一是要加强对《安全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增强建设各方管理人员对该办法的理解和认识。

加强对建设各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质量。我们在检查中经常发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安全管理办法》所列的七个大类分部分项工程认识不够、理解不透,需要有专项方案的未编制,需要专家论证的未论证。该履行的审核、审批程序未履行。因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安全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举办各类培训班加强对建设各方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各类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办法》的理解认识。《安全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专项方案审核、审批签字的程序。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需论证的,也规定了相应的论证程序和相关要求。而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专项方案未履行这些基本的审核、审批、签字手续。有的方案施工单位内部的审核、审批都不符合规定要求,总监工程师也草率签字,安全的责任意识十分淡薄。这给工程的实施带来很大的隐患。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程序的监管,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下令停止实施,并给予相应处罚。

二是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的监管。

在工程报建或日常检查中我们发现许多工程项目的专项方案编制马虎、草率、千篇一律,很多需要计算、验算的,都未计算、验算,或者随意套用安全计算软件,造成选用的材料和相应实施方法不符合工程实际和规范要求,这给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实施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另外,如悬挑脚手架、卸料平台、高大模板支撑等该有的布置图、示意图或节点大样图没有,这给下一步方案实施前的安全交底带来困难。有的项目技术人员未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专项方案比如高大模板方案,在建设部的《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中对方案编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专项方案内容有七个方面,如在工程概况中应该有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在施工工艺技术中应有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在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应包括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的主要结构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梁、板、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算,转换层下支撑层承载力验算等。每项计算列出计算简图和截面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纵横支撑间距。附图包括支模区域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布置图,支撑系统立面图、剖面图,水平剪刀撑布置平面图及竖向剪刀撑布置投影图,梁板支模大样图,支撑体系监测平面布置图及连墙件布设位置及节点大样图等。如果施工企业的技术管理人员都能严格按照这些国家的规范标准要求进行编制、审核,应该能保证专项方案的编制质量,为下一步工程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安全技术保障。因此,安全监督机构一方面要加强对方案编制基本要素的监管,一方面要加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人员资格的审查,确保其专业、职称符合规定要求,以保证专项方案的编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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