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连续墙结构破除施工安全交底

一、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7.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9.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10.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1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发辫要挽入帽内。1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1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1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1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16.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1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下方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0~220kV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2.5 3 5 7

1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19.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20.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X光或Υ射线探伤作业区。2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22.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23.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24.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25.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26.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27.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28.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29.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30.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31.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32.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33.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三、十项安全技术措施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四、高处作业1. 凡是隧道井口临边处;每一层站台层的临边必须按《JGJ80-91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制作标准的围护栏杆。2. 隧道井下高空作业平台(测量平台)四周必须有可靠的临边保护措施,上下必须绑扎规程的扶梯。3. 隧道井下盾构车架上部、管片拼装平台临边必须制作可靠的围护栏杆。车架间的缺档处必须设置规程的过桥措施。4. 定期做好登高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凡是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施工人员严禁登高操作。5. 严禁穿硬底鞋、塑料鞋、拖鞋登高作业,不准使用没有防滑脚;梯档缺档和腐烂的梯子。6. 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或用保险绳系,严禁上下抛掷任何物品。7. 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8. 在脚手架搭设过程式中,高处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系扣在有滑槽的钢丝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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