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模板配制要求

(1) 木模板及支撑系统所用的木材,不得有脆性、严重扭曲和受潮后容易变形的木材。

(2) 木模厚度。侧模一般可采取20~30mm厚,底模一般可采取40~50mm厚.

(3) 拼制模板的木板条不宜宽于下值:

1)工具式模板的木板为150mm;

2)直接与混凝土接触的木板为200mm;

3)梁和拱的底板,如采用整块木板,其宽度不加限制。

4)木板条应将拼缝处刨平刨直,模板的木档也要刨直。

5)钉子长度应为木板厚度的1.5~2倍,每块木板与木档相叠处至少钉2只钉子。

6)混水模板正面高低差不得超过3mm;清水模板安装前应将模板正面刨平。

7)配制好的模板应在反面编号与写明规格,分别堆放保管,以免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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