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点作业中遵守规定

5.8.1观测应在成像清晰、稳定时进行;

5.8.2仪器离前、后视水准尺的距离要用皮尺丈量,或用视距法测量,视距一般不应超过50m.前后视距应尽可能相等;

5.8.3前、后视观测最好用同一根水准尺;

5.8.4前视各点观测完毕以后,应回视后视点,最后应闭合于水准点上;

5.8.5在施工观测中,如果发现变形异常,应及时提交变形资料,测量完毕后,提交完整观测资料;

5.9工程竣工时,沉降观测提供以下成果;

5.9.1建筑物平面图:图上标有观测点位置及编号;

5.9.2下沉量统计表:是根据沉降观测原始记录整理而成的各个观测点的每次下沉量和累积下沉量的统计值;

5.9.3观测点的下沉量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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