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杯申报条件

“天府杯”分为金奖和银奖,是四川省建筑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天府杯”的评选对象为中省建筑施工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工程质量应达到省内一流水平。“天府杯”奖工程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择优推荐后进入评选。“天府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天府杯”奖的评选工作由四川省建设监理与工程质量协会组织实施。
那么申报天府杯需要哪些申报条件呢?以下是鲁班乐标整理的天府杯申报条件的内容。
申报条件
四川省建设监理与工程质量协会每年根据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竣工工程数量及完成固定投资情况,确定各市(州)和有关部门“天府杯”奖的参评工程数量。
申报“天府杯”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三)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的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省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四)建设单位已经组织有关人员和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
(五)工程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现结构上的质量问题和隐患,没有发现使用功能上的严重缺陷;
(六)工业、交通工程除符合以上各款条件外,其各项技术和经济效益指标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
(七)住宅工程、住宅小区或小区组团工程除符合本条(一)至(八)款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均按批准的小区规划内容全部完成,满足使用要求,建筑面积在20000m2(含20000m2)以上;
2、小区内各类建筑的平面布置、立面造型及配套设施等,符合城市规划、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
3、住宅工程入住率应在80%以上;未获得“用户满意建筑工程”称号的工程,应报“住宅工程用户回访意见表”,回访应达到入住率的50%。
申报“天府杯”奖的主要承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主厂房和其它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
(二)在交通、水利、市政和园林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三)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修装饰的施工;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允许有三家建筑施工企业申请作为“天府杯”奖的主要参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
(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20%以上;
(三)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包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合格。
两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有联合承包合同,可以联合申报“天府杯”奖。如果由多家建筑施工企业共同完成,应由完成工作量最多的企业申报。如果多家企业完成的工作量相同,可由建设(开发)单位申报。
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资质降级处罚的建筑施工企业,两年内不允许申报“天府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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