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部工程规定

细部工程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1、本章适用木门窗套、窗帘盒、固定柜橱、护栏、扶手、花饰等细部工程的制作安装施工。

2、细部工程应在隐蔽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

3、框架结构的固定柜橱应用榫连接。板式结构的固定柜橱应用专用连接件连接。

4、细木饰面板安装后,应立即刷一遍底漆。

5、潮湿部位的固定橱柜,木门套应做防潮处理。

6、护栏、扶手应采用坚固、耐久材料,并能承受规范允许的水平荷载。

7、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05m,栏杆间距不应大于0.11m.

8、湿度较大的房间,不得使用未经防水处理的石膏花饰、纸质花饰等。

9、花饰安装完毕后,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