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施工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安全生产应定期进行检查,工程开始检查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检查措施的落实、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施工结束,检查安全总结。施工过程的检查,项目组织不少于二次/月,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员做检查记录,项目经理因故不参加的,可委托项目班子其他成员组织。在脚手架工程、井架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领导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次检查由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记录,并加以整理,分发有关责任人,下次检查时,检查上次问题的整改情况。安全检查应包括:措施及其落实;“三宝”的使用及“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是否进行了技术安全交底;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电气设备及防雷;安全记录实施奖罚制度,督促安全问题整改,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由于本工程建筑面积大,目前室内装饰和机电安装同时进行,施工单位、施工作业人员都比较多,本工程施工内容虽然属于室内精装修工程,但施工工程量相当大,并且多种专业同时进行施工;并且要获得文明工地称号。因此,安全、消防保卫工作将是我公司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要求我们时时刻刻都要保持高度警惕,不可有一丝一毫的马虎。为了配合业主、总包争创优质工程,我公司将制定完善的安全、消防保卫措施,加强安全、消防保卫的管理,确保整体工程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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