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业主提供产品的控制程序

工程项目业主提供产品的控制程序提要:对由业主推荐而由项目与之签定合同的分包商,合约估算部应对分包商进行预先评价,合格后再与分包商签定分包合同。当业主推荐的分包商没有通过。

工程项目业主提供产品的控制程序

1、合同文件

1.1当业主将部分工程另作分包或提供部分物资时,合约估算部负责同业主洽商并在合同中明确公司的责任和权利,以不影响项目对工程计划及质量等管理为原则。

1.2当业主与其指定的分包商签定合同时,合约估算部应与业主洽商并以书面的形式确定公司对该分项工程的责任及对该分包商的管理权限,明确该分包商在权利义务方面无特殊性,以保证项目的统一管理和工程质量。

1.3对由业主推荐而由项目与之签定合同的分包商,合约估算部应对分包商进行预先评价,合格后再与分包商签定分包合同。当业主推荐的分包商没有通过/经过预先评价的分包商,合约估算部应书面向业主报告;当业主坚持使用该分包商时,合约估算部则应同业主确定项目对该分项工程的责任和权利。

1.4对业主提供的物资,物资采购部应在同业主签定合同时明确其提供物资的清单。清单中应包括业主提供物资的种类、数量、规格和相关的管理条件等。当在合同签定时尚不能准确标明其规格、数量的物资时,物资采购部应在合同中明确业主提供物资的种类和估算数量,具体的清单可在项目条件具备时再同业主办理。

2、业主提供物资的验证

2.1对业主提供的物资,物资采购部必须按其类型、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等进行检验或验证,做好记录并保存物资的全部质量文件和资料。

2.2业主提供的物资虽然经过项目的验证,但不能免除业主提供合格物资的责任。

2.3对经验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或质量文件资料不全的物资,物资采购部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业主。

3、业主提供物资的贮存和维护

3.1物资采购部负责对验证后的物资进行标识,并单独存放和妥善防护,防止任何由于贮存保管不当而造成的变质、损坏、丢失和混用,并定期检查物资状况。

3.2对业主提供的物资的贮存和维护,按本手册第15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3在贮存、维护过程中,如有丢失、损坏或不适用等情况,物资采购部应记录并向业主报告。

4、业主指定分包商的管理

4.1负责该分项工程的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中的协调工作,检验人员负责对业主指定分包商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4.2对业主与之签定合同的分包商的施工及管理,检验人员发现不合格时除向分包商指出并予以记录外,并及时报告业主并按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置。

4.3分包工程完工后,由分包商将整理好的相关工程竣工资料交项目,由技术准备部审核验收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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