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担保资料

投标担保资料中显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投标担保基本信息其中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提交的投标担保。鲁班乐标小编就来和大家说一说投标担保资料信息。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担保金额一般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人未提交投标担保或提交的投标担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投标有效期为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到完成评标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30天至180天。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一)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未按该工程的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三)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


(四)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被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立案查处的。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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