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思成林徽因中国建筑史写作表微

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中国建筑史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梁思成和妻子林徽因1927年同时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艺术学院。梁思成随后转入哈佛大学研究生院学习中国艺术史,但他很快发现西方学者对于中国建筑的研究难以令人满意,所以仅仅三个月后便离开了哈佛。1928年夏天他回到中国,创办并主持东北大学建筑系。1931年,他和林徽因搬回北京,一起加入了刚刚成立两年的中国建筑研究机构——中国营造学社。翌年3月,梁思成发表了他的第一篇建筑学术论文——《我们所知道的唐代佛寺与宫殿》[1]。与此同时,他开始了对中国古建筑遗构的实地调查,并在同年6月发表他的第一篇调查报告《蓟县独乐寺观音阁山门考》[2]。该报告是现代中国建筑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在报告中,梁思成向世人介绍了两座建于公元987年,当时所发现的年代最早的中国建筑;同时,通过将它们与宋朝的建筑典籍《营造法式》相对照,他发现了许多与这部古代术书的描述相符的实物做法,一方面为研究这部古代典籍找到了实物的依据,另一方面,也以此书为一项重要的断代标准,确立了中国古建筑的考古类型学方法。除此之外,他针对这两座建筑所采用的结构理性主义的评价标准,还奠定了新的中国建筑美学的理论基础。

1936年,梁思成与林徽因考察北京天坛建筑

讨论梁思成的建筑历史方法论,我们绝不能忽视林徽因所起到的重要作用。1932年3月,与梁思成发表《我们所知道的唐代佛寺与宫殿》一文同时,林徽因也发表了一篇重要论文——《论中国建筑之几个特徵》[3]。这篇文章所包含的重要思想后来贯穿于她和梁思成的中国建筑史研究。她认为,中国建筑的基本特徵在于它的框架结构,这一点与西方的哥德式建筑和现代建筑非常相似;第二,中国建筑之美在于它对于结构的忠实表现,即使外人看来最奇特的外观造型部分也都可以用这一原则进行解释;第三,结构表现的忠实与否是一个标准,据此可以看出中国建筑从初始到成熟,继而衰落的发展演变。1934年,林徽因在她为梁思成的第一部著作《清式营造则例》所写的《绪论》中进一步阐发她的这些观点[4]。

梁思成:《北京颐和园谐趣园》(1955)

由于梁思成和林徽因受到母校宾夕法尼亚大学以历史风格为主导的建筑教育,所以他们对于中国建筑的研究注重形式和与之相应的结构体系并不令人感到意外。但是,中国地域广袤,各地文化传统也不尽相同,建筑在形式和结构类型上的多样性十分显著,因而他们选择何种结构体系的建筑作为中国建筑的代表就是一个颇令人关注的问题。当他们将《营造法式》和《工部工程作法》这两部官式建筑规则以及与之最为相关的宫殿和寺庙建筑当作研究对象时,实际上已把北方官式建筑当作中国建筑的正统代表,他们的工作因此也就是阐明官式中国建筑的结构原理,并揭示它的演变过程。正因为梁、林把中国的地方性建筑放在研究和写作的次要位置,著名的台湾建筑家汉宝德在80年代批评他们忽略了中国建筑的地区性差异。汉说,中国古代,尤其是在宋代以后,文化传统的多样性非常显著,南方地区,特别是在明清时期,在经济上占有突出重要的位置。这一地区的地理条件和独特的人文传统促成了南方建筑在环境、功能、空间和材料等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因此,要研究中国建筑史,即使简而化之,亦必须分为南北两系”[5]。汉宝德的批评非常正确地指出梁、林的中国建筑史研究在研究对象上的局限。但是,笔者以为,他的讨论没能联系到梁、林所处的历史现实,因此他没能认识到在二十世纪20和30年代中国民族主义知识份子探索现代化的中国文化的过程中,梁、林的中国建筑研究以官式建筑为对象所具有的必然性。这一历史现实就是,起源于西方的建筑学和建筑史研究在中国的确立是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特别是五四运动后中国民族主义的兴起同时的,所以中国学者对中国建筑的研究从一开始就是这一时期中国新文化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在实践上服务于当时社会对于中国风格新建筑的需要。

在二十世纪10年代末,面对着第一次世界大战带给全球的巨大灾难,许多曾经热情颂扬西方的现代文明,并极力主张仿效西方的模式改革中国社会、文化和政治的知识份子在思想上发生了很大转变。梁思成的父亲梁启超就是一个代表人物。梁启超曾经相信西方社会达尔文主义社会进化论的普遍性,积极宣传以变革和“新学”拯救中国。可是,当他在1918到1920年间访问欧洲,亲眼目睹了大战之后深重的社会危机和弥漫的悲观主义之后,他否认了自己曾经深信不疑的技术进步导致社会进步的幻想,转而肯定东方文明对于救济西方的“精神饥荒”所具有的价值。他提出将东西文化的优点结合起来,以创造一种“综合主义”的现代文化[6]。他在1923年草拟的中国文化史目录可以说就是这一“综合主义”的体现[7]。目录表明,梁启超在当时已经注意到中国建筑作为一个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统一体在中国文化体系中的位置。目录有单独的“宅居篇”,准备讨论中国的宅居、宫室、室内陈设、城垒井渠等内容。他还另辟“美术篇”,包括绘画、书法、雕塑、建筑和刺绣五个门类。值得注意的是,传统中国并无“美术”(finearts)这一概念,一般文人仅把书法和绘画视作与诗文同等的艺术,而把雕塑、建筑和刺绣当作低级的匠作。梁启超在他的目录中引入西方的“美术”概念及其相应的建筑、雕塑和绘画的内涵,同时加入书法和刺绣这两项中国固有的视觉文化门类,构成了一个中西综合的“中国美术”的新体系。1925年,梁启超得到一部新刊印的《营造法式》,他称此书为“吾族文化之光宠”,并把书寄给正在美国学习建筑的儿子梁思成和他的未婚妻林徽因,嘱附他们“永宝之”[8]。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梁思成的事业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梁启超建构中国文化史,特别是中国美术框架体系的理想:不仅他后来撰写中国建筑史、雕塑史、注释《营造法式》的工作与梁启超的构想有关,他曾经准备在哈佛大学从事的研究方向和完成的博士论文的题目也都如此,它们分别是《中国美术史》和《中国宫室史》[9]。

与梁启超构想中国文化史目录同年,三位毕业于日本的中国建筑师在江苏省立苏州工业专门学校创办了中国第一个建筑系。和现代主义之前西方大多数学校一样,日本的建筑教育也把建筑史放在重要位置,开设了西方建筑史和日本建筑史课程。三位中国建筑师模仿日本学校的教程,制订了苏州工专建筑科的教学体系,但将日本教程中的“日本建筑史”一课替换为“中国建筑史”[10]。梁思成也是如此,他参考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教程,设计了东北大学建筑系的科目表,并开设“中国宫室史”一课[11]。

中国建筑史课程的开设表明这样一个事实,即中国现代建筑家在获得关于外国建筑的知识后,开始思考中国建筑自身在世界建筑体系中的位置,并试图打破建筑学中以西方的建筑师、建筑思想和建筑作品为主导的话语体系。正是因为在这一时期“中国建筑”是相对于外国建筑的集合名词和独立体系,所以这一概念所强调的就是体系内部的同一性而不是多样性和差异性。在这一体系中,宫室、庙宇以及其他官式建筑在类型上更丰富,在设计和施工水平上更成熟,在地域分布上更广,在文献记录上更为系统,因而必然会被早期的中国建筑研究视为最重要的研究对象和中国建筑体系的代表。

对于中国建筑体系内部的同一性的强调,在实际的创作领域里就是对于新建筑的所谓“中国风格”的探寻。如果说梁、林和他们在中国营造学社的同事以官式建筑为对象的中国建筑研究在学术上确立了这一风格的一种代表建筑类型,那么对于实践,他们的研究则为这一风格确立了一种古典的规范。

梁思成:《山东长清灵岩寺慧崇塔》

近代中外建筑师对于新建筑的中国风格的探索兴起于十九世纪末,当时西方传教士意识到有必要将他们的传教使命与中国人的民族自尊相结合,以缓和中西在文化观念上的对立[12]。通过在新的教会建筑上采用中国建筑的造型母题,西方教会开创了美国建筑师茂飞(HenryK.Murphy)所称的“中国建筑的文艺复兴”[13]。由于在20年代之前,现代的建筑学教育在中国尚未开始,从国外留学归国的中国建筑师人数还很少,因此,把中国式样建筑母题运用于新建筑的尝试,不得不依靠中国的传统工匠和外国建筑师。由他们创作的“中国式”新建筑因此便由于地区差异和建筑师对中国特徵理解的不同而缺少风格上的统一性。茂飞本人规划并设计了多所中国大学的校园和校舍建筑[14]。他还是最早根据中国官式建筑总结中国建筑造型特徵的外国建筑师之一。他甚至还注意到中国建筑装饰的象徵意义和布局方面的风水考虑[15]。茂飞曾在他的设计中努力表现这些特徵。他的创作方法影响了许多中国建筑师,其中最著名的是1918年毕业于美国康乃尔大学的吕彦直。吕在开业前,曾协助茂飞设计金陵女子学院和燕京大学的建筑。他最著名的成就是在1925年和1926年连续赢得中国两项最早的建筑设计竞赛——南京中山陵和广州中山纪念堂——的首奖。在这两项设计中,他沿用了茂飞的创作方法,虽然两栋建筑都是用西方现代方式建造的,但外观上已颇具中国传统的官式风格[16]。

茂飞和吕彦直的设计方法得到他们同时代的中外人士和建筑师的普遍认同。但是,对于大多数西方教育背景出身的建筑师来说,进行他们所不熟悉的中国风格的设计不仅效率不高,而且难免出错。梁思成批评那些外国建筑师说:“他们的通病则全在对于中国建筑权衡结构缺乏基本的认识的一点上。”吕彦直也一样,“对于中国旧法,无论在布局,构架,或详部上,实在缺乏了解,以至在权衡比例上有种种显著的错误”[17]。极为可能,梁的批评意见反映了他对当时中国建筑设计状况的不满。但是,由于梁本人也是会员之一的中国建筑师学会为了加强中国建筑师之间的团结,早在1928年就制订了《公守诫约》,规定会员“不应损害同业人之营业及名誉,不应评判或指摘他人之计划及行为”,所以他只能针对外国建筑师和已在1929年病逝的吕彦直的设计提出直接批评。他更积极也更富有建设性的作法是在1934年出版了《清式营造则例》。他把这本书和他后来整理的宋《营造法式》称为中国建筑的“两部文法课本”[18]。他还在1935至1937年间,与学生刘致平编纂了十卷集的介绍中国古建筑细部做法的《中国建筑设计参考图集》,“专供国式建筑图案设计参考之助”[19]。这些建筑上的细部以及其他许多构图要素,他称为中国建筑的“词汇”,它们和两部文法一起构成了一套中国建筑的“古典语言”[20],成为“中国风格”新建筑设计的规范。

作为当时中国唯一的古建筑研究的专门机构,营造学社不仅主导了当时对于中国建筑的研究和保护,也主导了对于中国建筑造型特徵的解释。1935年以后,营造学社还接纳除梁思成、林徽因和另一位杰出的中国建筑史家刘敦桢之外的另外13名建筑师为社员,他们当中的多数都是中国风格新建筑的积极倡导者[21]。此外,营造学社在这一时期还为一些事务所和学校制作中国建筑的模型和彩画样本。梁思成则在1935年担当了南京中央博物馆建筑的设计顾问,在他的指导下,建筑师修改了原来仿清官式建筑的设计[22]。

值得注意的是,梁、林对中国建筑造型特徵的看法与茂飞非常接近。但与茂飞不同,他们极少谈论中国建筑造型和装饰的象徵问题,更没有研究风水思想在中国建筑中所起的作用。他们对中国建筑探讨最多的是它的结构逻辑,并坚信中国建筑的美学本质在于它的结构理性,正如林徽因所说[23]:

建筑上的美,是不能脱离合理的,有机能的,有作用的结构而独立。能呈现平稳,舒适,自然的外象;能诚实的袒露内部有机的结构,各部的功能,及全部的组织;不事掩饰;不矫揉造作;能自然的发挥其所用材料的本质的特性;只设施雕饰于必需的结构部分,以求更和悦的轮廓,更谐调的色彩;不勉强结构出多余的装饰物来增加华丽;不滥用曲线或色彩来求媚于庸俗;这些便是“建筑美”所包含的各条件。

梁、林受西方建筑学术的熏陶,他们对中国建筑的结构理性分析延续了西方近代建筑批评的结构理性主义传统。这一传统由十九世纪英国著名建筑师和建筑理论家普金(A.W.N.Pugin)在他对哥德式建筑的研究中阐明。普金认为,哥德式建筑明晰而富有逻辑的结构体系体现了自然界的有机性以及宗教的真理,是最理想的建筑形式。他对建筑的这一评价标准被后来许多著名的建筑理论家、评论家和历史学家所采纳,成为从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中期西方建筑评论的主流思想。根据结构表现的效果,梁、林把中国建筑的发展分为豪劲的隋唐时期、醇和的宋辽金时期和羁直的明清时期。他们认为,由于在明清建筑中,原先起结构作用的斗拱等构件已蜕变成不具结构功能的装饰品,中国建筑在这一时期已经堕落[24]。

梁思成和林徽因的结构理性主义思想和他们的线性发展的历史框架,受到汉宝德和另一位台湾学者夏铸九的批评。汉宝德说[25]:

数十年来,我们对明清宫廷建筑的看法是犯着一种结构的机能主义的错误。带着这副眼镜的人,认为结构是建筑的一切,结构的真理就是建筑的真理。这是一种清教徒精神,未始不有其可贵之处,然而要把它错认为建筑学的唯一真理,则去史实远矣。

夏铸九也说:结构理性主义逻辑所造成的“结构决定论”,“不自觉地化约了空间的社会历史建构过程,……产生了非社会与非历史的说法”[26]。汉、夏的观点受到了十九世纪德国艺术科学学派艺术史理论的启发。这一学派认为艺术作品的形式和风格特质反映了艺术家和其时代的“艺术意志”(artisticvolition,kunstwollen)。艺术意志因时代、民族及其他条件的不同而不同,并导致艺术风格的差异,所以任何建筑形式的存在都具有历史的必然性,这也就是形式所体现的机能,历史学家应该平等地对待不同时代和不同文化的研究对象,发现和理解它们所体现的机能,而不应将艺术现象类比为生物现象,用一种固定的尺度去描述和评判它的发展、成熟和衰落。汉宝德和夏铸九针对梁、林中国建筑史写作方法论的批评无疑非常正确,但是在另一方面,他们却忽视了梁、林的写作在中国近代的文化政治方面所具有的“机能”,这就是借助西方所通行的结构理性主义的评价标准来审视中国建筑,从而回应西方学者和近代中国向往现代化的建筑师和公众对它的贬斥态度;在这个基础上,赋予中国建筑一个在世界建筑体系和现代建筑条件下应有的位置。

在梁思成和林徽因开始研究中国建筑史的时候,西方有两部关于中国建筑的历史专著最具影响,一部是著名英国建筑史家福格森(JamesFergusson)所写、1876年出版的《印度及东方建筑史》(HistoryofIndianandEasternArchitecture);另一部是1896年出版的《比较法建筑史》(AHistoryofArchitectureOnTheComparativeMethod),它的作者也是英国人,即另一位著名建筑史家弗莱彻尔(SirBanisterFletcher)。对弗氏来说,欧洲建筑是“历史的建筑”(HistoricalArchitecture),它的发展过程体现在从古埃及到现代英国的建筑之中,具体表现为由古典建筑所代表的梁柱体系建筑向哥德式建筑所代表的拱券体系建筑的转变。而中国、印度、日本和中美洲国家的建筑是“非历史的”,其最大特点不在于它的结构而在于它的装饰,它的装饰设计“往往超过了其他方面的考虑”[27]。弗氏的“非历史的建筑”这一概念借用了黑格尔对于中国和印度历史所用的“非历史的历史”(unhistoricalhistory)一语[28]。在黑格尔的哲学和历史学框架中,历史就是绝对精神或理念不断显现的过程,这个过程因此体现了进步的程度。将非欧洲的建筑称作“非历史的建筑”与欧洲建筑相对比,弗莱彻尔否定了它们所体现的理念,也就把它们排斥在世界建筑发展的主流之外。

福格森则说:“中国建筑和中国的其他艺术一样低级。它富于装饰,适于家居,但是不耐久,而且完全缺乏庄严、宏伟的气象。”[29]他还说:“中国建筑并不值得太多的注意。不过,有一点启发的是,中国人是现在唯一视色彩为建筑一种本质的人。事实上,对他们来说,色彩比造型更重要。……在艺术的低层次上做到这一点虽毋庸置疑,但对于高层次的艺术来说则令当别论”[30]。

梁思成、林徽因的中国建筑史研究和写作,从一开始就可以被视作是对福格森和弗莱彻尔观点的反驳。例如,林徽因的《论中国建筑之几个特徵》一文在立论上就明显针对了他们的观点。她说[31]:

因为后代的中国建筑,即达到结构和艺术上极复杂精美的程度,外表上却仍呈现一种单纯简朴的气象,一般人常误会中国建筑根本简陋无甚发展,较诸别系建筑低劣幼稚。这种错误观念最初自然是起于西人对东方文化的粗忽观察,常作浮躁轻率的结论,以致影响到中国人自己对本国艺术发生极过当的怀疑乃至于鄙薄。

她还说[32]:

中国建筑的美观方面,现时可以说,已被一般人无条件的承认了。但是这建筑的优点,绝不是在那浅现的色彩和雕饰,或特殊之式样上面,却是深藏在那基本的,产生这美观的结构原理里,及中国人的绝对了解控制雕饰的原理上。

1920年由茂飞计的燕京大学,忠实地表现了中国建筑的特徵。

梁思成和林徽因从研究中国建筑的结构原理入手,指出它在不同朝代由于结构构件的功能变化而导致的形式变化和发展过程,因此赋予中国建筑一个与西方建筑相同的“历史的建筑”的地位。更重要的是,由于他们采用了西方建筑史家制订的结构理性的评价标准来审视中国建筑,因此使中国建筑获得了一种在当时具有普遍性的建筑美学的认证。如果我们仔细比较,还可以发现梁思成的《中国建筑史》一书(1944年)在结构上还模仿了弗莱彻尔著作的体例。例如,弗氏对于每一个建筑体系的介绍都分为“影响”、“建筑特徵”、“建筑实例”和“比较”四个部分。他的“影响”部分包括了地理、地质、气候、宗教、社会政治和历史等方面,而“比较”部分包括了平面、墙体、门窗、屋顶、柱、装饰等内容。梁思成的《中国建筑史》则在绪论中讨论了环境思想、道德观念、礼仪风俗对中国建筑的影响,而他对每一时期建筑的分析都分为“大略”、“实物”、“特徵”等节,并在“特徵”节中分析型类和细节,这就使读者完全可以把这部书当作弗氏著作中有关中国建筑的章节的替代材料。

在叙述上,梁、林的中国建筑史写作还体现出一种很明显的比较意识,他们经常有意将中国建筑与希腊罗马建筑所代表的西方古典建筑以及哥德建筑进行比较,正如林徽因在为梁思成的《清式营造则例》所写的《绪论》中说[33]:

就我们所知,至迟自宋始,斗拱就有了一定的大小权衡;以斗拱之一部为全部建筑权衡的基本单位,如宋式之“材”、“契”与清式之“斗口”。这制度与欧洲文艺复兴以后以希腊罗马旧物作则所制定的法式,以柱径之倍数或分数定建筑物各部一定的权衡极相类似。所以这用斗拱的构架,实是中国建筑真髓所在。

梁思成在讨论独乐寺梁腹的卷杀现象时也说[34]:

此制于梁之力量,固无大影响,然足以去其机械的直线,……希腊雅典之巴瑟农神庙(Parthenon)亦有类似此种之微妙手法,以柔济刚,古有名训。乃至上文所述侧脚,亦希腊制度所有,岂吾祖先得之自西方先哲耶?

在讨论中国建筑的框架结构时,林徽因说[35]:

在欧洲各派建筑中,除去最现代始盛行的钢架法,及钢筋水泥构架法外,唯有哥德式建筑,曾经用过构架原理;……哥德式中又有所谓“半木构法”则与中国构架极相类似。唯因有垒石制影响之同时存在,此种半木构法之应用,始终未能如中国构架之彻底纯净。

非常明显,梁思成和林徽因在他们的中国建筑史叙述中将中国建筑与西方的古典建筑和哥德式建筑相对比,是为了说明中国建筑与这两个西方最重要的建筑体系在原则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他们试图以此证明,中国建筑和它们一样,也是高度发达的建筑体系。为了这一目的,他们十分强调中国建筑的结构原则,因为它是中国建筑与西方古典建筑和哥德建筑的最重要的共同点,也最符合西方建筑评论的结构理性主义标准。

梁思成:《罗马古建筑》(1928)

除了上述来自西方建筑史家的批评之外,中国建筑在二十世纪初期还受到国内接受了西方建筑先进性的专业人士和公众的普遍抨击。他们从功能和工程技术的角度出发,批评中国传统建筑在使用条件上的落后、材料上的原始,以及施工质量的粗劣。出于这种认识,社会上的公众普遍崇羡西式建筑,对中国建筑则多持鄙薄的态度[36]。如何看待中国建筑在现代建筑条件下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也成为梁、林中国建筑研究所面临的问题。虽然他们并不否认中国建筑在功能和工程技术方面的落后,但显然不愿意因此而否认中国建筑作为一个独立的建筑体系的存在价值和它在艺术上的成就。林徽因说[37]:

已往建筑因人类生活状态时刻推移,致实用方面发生问题以后,仍然保留着它的纯粹美术的价值,是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和埃及的金字塔,希腊的巴瑟农庙(Parthenon)一样,北京的坛、庙、宫、殿,是会永远继续着享受荣誉的,虽然它们本来实际的功用已经完全失掉。

梁思成则试图从结构理性主义的角度论证中国建筑与西方最新的现代主义建筑的共同性。1932年出版的现代建筑经典名著《国际式——1922年以来的建筑》(InternationalStyle,ArchitectureSince1922)一书恰好为他的立论提供了极好的依据。该书同样采取结构理性主义的立场,把现代建筑在结构方面的发展,尤其是框架结构的普遍采用,看作是现代建筑造型变化的根本原因和现代建筑的本质特徵。“国际式”建筑的名称和它的基本原理,在1933年春天随着一位名叫林朋(CarlLindbohm)的外国建筑师来到上海而被媒体广为宣传。林朋对国际式新建筑的介绍很快就引起中国建筑界的注意,有些评论家根据“国际式”建筑的名称批评它否定了建筑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所体现的民族性[38]。但是梁思成却发现了现代建筑所坚持的理性主义思想,特别是它在结构上所表现的合理性与中国建筑的一致。他说[39]:

所谓“国际式”建筑,名目虽然笼统,其精神观念,却是极诚实的;……其最显著的特徵,便是由科学结构形成其合理的外表。……对于新建筑有真正认识的人,都应知道现代最新的构架法,与中国固有建筑的构架法,所用材料虽不同,基本原则却一样——都是先立骨架,次加墙壁的。因为原则的相同,“国际式”建筑有许多部分便酷类中国(或东方)形式。这并不是他们故意抄袭我们的形式,乃因结构使然。同时我们若是回顾到我们古代遗物,它们的每个部分莫不是内部结构坦率的表现,正合乎今日建筑设计人所崇尚的途径。

因此,他充满信心地得出结论说:“这正该是中国建筑因新科学,材料,结构,而又强旺更生的时期,值得许多建筑家注意的。”

梁思成和林徽因是中国民族主义知识份子的杰出代表,他们关于中国建筑史的写作与中国二十世纪20和30年代的文化政治密切相关。他们的工作不仅仅是实证性地记录和整理中国建筑遗产,而且还是中国现代民族主义文化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目的性。首先,他们阐明了以官式建筑为代表的中国建筑的结构原理和由此产生的形式特徵,为中国风格新建筑的创造确立了中国古典的规范;在另一方面,他们依据十九世纪以来在西方建筑评论中占主导的结构理性主义标准评价中国建筑,将它提高到与西方古典建筑和哥德建筑相当的地位,从而反驳了西方学者和中国一般公众对它的贬斥态度,并赋予它在现代建筑的条件下存在的意义。本文无意否定当代建筑史家针对他们的历史写作忽视中国建筑的多样性以及社会历史因素的复杂性所提出批评。事实上,我还以为,他们一方面坚持结构理性的原则,一方面企图依据传统的“文法”和“语汇”去创作中国风格新建筑的作法存在着内在的矛盾,——因为一种建筑的结构体系与它所用的材料互为因果,并与特定的功能要求密切相联。现代生活、材料和技术的进步必然要突破传统的结构体系和与之相应的构图规则,也就是梁思成所说的“文法”。但是,我认为,对梁、林的中国建筑史写作进行历史考察非常必要,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他们写作的背景和目的,还可以使我们从中国现代民族主义文化建设的角度,重新认识他们工作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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