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绿色建筑材料利用

福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福建省绿色建筑的建设和评价工作而制定。其中,福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于绿色建筑材料利用的要求是怎样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福建绿色建筑材料利用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不采用国家和福建省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择优选用建筑形体。


对地基基础、结构体系及构件进行优化设计,达到节材效果。


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


公共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


采用工厂化生产的建筑预制构、配件。


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废弃物掺量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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