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工程监理控制重点

地下防水工程监理控制重点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1)地下防水工程必须持有资质等级证书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或防水专业岗位证书。

(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掌握工程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技术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水工程的施工方案,报审监理单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3)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报验,监理见证取样,并送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4)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施工单位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工程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对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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