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刷防护设计要求

冲刷防护设计要求是一定要了解的,不然在冲刷防护设计可能会有不切实际的想法出现,对于解决问题一点帮助都没有。鲁班乐标小编就冲刷防护设计要求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水文及地质资料冲刷防护设计应在充分收集工点范围内的低水位、中水位和设计洪水位及在这些不同水位时的流向、流速、流量等水文资料和河滩、岸坡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稳定状态及河流的冲刷、淤积情况的基础上进行。


(二)防护高度直接防护工程顶面和间接防护的高水位坝坝顶高程,应为设计水位加波浪侵袭高加壅水高加0.5m;桥头的河滩路堤,当水流纵坡较大、河滩较宽时,尚应计及桥前水面横坡所形成的附加高度。间接防护的漫水式中水位坝及低水位坝,其坝顶高程一般应高出相应的设计中水位及低水位高程。当河道比较狭窄且风速不大时,一般可不计算波浪侵袭高。


(三)基础处理冲刷防护工程应加强基础处理。基底埋深应在冲刷深度以下不小于1.0m或嵌入基岩内。当冲刷深度较深,水下施工困难时,可采用桩基、沉井基础或适当抛石、石床、潜坝、混凝土块板和石笼等平面防护建筑。


第三节常用直接防护类型及其设计直接防护是对河岸或路基边坡的直接加固,用以抵抗水流的冲刷和淘刷作用。其特点是对原水流的干扰很小,但因防护工程直接受水流冲刷,因此必须具有足够的坚固性和稳定性,经受住最不利情况的考验。直接防护建筑物种类很多,主要是根据防护工程所在位置的流速、河床地质情况、建筑材料来源,以及所防护工程的重要性而定。直接防护的设计,宜尽量不压缩或少压缩水流断面,以减少一般冲刷。在水流顶冲或斜冲地段,防护建筑物的迎水面边坡有条件时应适当放缓,以减轻局部冲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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