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专职安全员生产责任制

1、安全员对所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自觉钻研和提高安全管理专业技术、掌握各种用电及触电急救和易燃、易爆物保管、使用等的基本知识。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配合项目、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换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协助做好对工人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负责完善各种安全台帐及必须的资料。

4、协助项目经理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计划,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并督促实施,严格监督工人的违章行为,检查执行安全措施情况。

5、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经常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遇有事故隐患有责任及时向项目经理、班长及有关人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和检查整改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各种安全记录和签字不得伪造。

6、积极开展各种安全竞赛、班前班后等安全活动,有责任阻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险作业须到场监督,必要时,作出停工令,并及时上报,搞好文明施工工作。

7、发生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持好现场,配合上级调查,提供如实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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