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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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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注 册
第三章 执 业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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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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