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8号专查

建造师专业新旧专业对照表

发布时间:2006-12-12 来源:本站

建造师专业新旧专业对照表

国人厅发[2006]2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建设厅(建委、规委),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与施工管理,经建设部、人事部研究,对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调整问题

()合并的专业类别

1、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保留的专业类别

 此次调整中未变动的专业类别有7个: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

  ()调整后的专业类别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调整问题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合并的专业类别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该科目专业类别相同,取消了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2个专业类别。调整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三、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衔接问题

 为保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已按原《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关专业类别报名参加2006年度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2007年度继续按照原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考试。

 ()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四、其他有关事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专业调整情况,做好考试相关准备工作。

 ()本通知规定的内容与《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国人部发[2004]16)和《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232)中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人事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挂网项目
招标文件解析汇总
川渝中标下浮汇总
西藏8号专查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考勤
查询
业绩
扫描件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