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清理“特勤”名称标识的函

发布时间:2019-07-05 来源:陕西省住建厅-省厅文件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规范清理“特勤”名称标识的函》(建房物函[2019]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物业企业开展规范清理工作,并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规范清理情况报省厅房产处。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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