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在2019年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存在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不符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三个月。整改期满后,我厅委托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发现你单位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仍不符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59号)第二十八条,本机关拟撤回你单位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行政许可。
我厅委托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你单位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经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你单位未予签收。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48号五号窗口)领取《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邵思茗,联系电话:0571-8105084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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