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对承德承恒承兆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依法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建筑市场主体失信预警。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日。公示期间,上述企业对相关资质业绩、社保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委派企业人员持法人委托书、申诉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资质许可机关申诉(联系电话:0311-87805207);逾期未申诉或申诉理由不成立的,按公示意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资质申报法定代表人社保承诺不实企业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24日
附件
资质申报法定代表人社保承诺不实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涉嫌行为 |
1 | 承德承恒承兆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社保承诺不实 |
2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社保承诺不实 | |
3 | 社保承诺不实 | ||
4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社保承诺不实 | |
5 |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社保承诺不实 | |
6 | 河北诺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建筑物结构补强)不分等级 | 社保承诺不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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