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14 来源:贵州省住建厅-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是党和国家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赋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明确,“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12月中央编办发文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调整要重点做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2019年3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明确,“移交承接的范围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

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第四十二条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和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二、目标任务

《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以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目标,旨在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内容和程序,健全消防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机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对各级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的分级管理权限、鼓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鼓励采用告知承诺制、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主要内容

    《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共有34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范围;二是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的办理流程、时限和材料;三是其他建设工程备案抽查的办理流程、时限和材料;四是明确各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应承担的部门职责和工作责任;五是建立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抽查机制,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四、涉及范围

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适用《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不适用。

    五、惠民举措

一是鼓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鼓励采用告知承诺制,减轻企业负担,缩短审批时限;

二是建立消防技术专家库,无偿提供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使用,有效缓解各地普遍存在专业人员不足和技术力量有限等压力。

    六、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规定,在《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在完成起草后,于4月21日至25日向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第一次征求意见,收到反馈建议意见34条;于5月13日召集厅相关处室、各市(州)住房城乡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对《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收到的34条建议意见进行了集体讨论,通过讨论采纳13条,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在对《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完成修改后,于6月1日至12日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6月13日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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