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洋等421人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合格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9 来源:黑龙江省住建厅-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专栏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曹洋等421人“安管人员”申报材料符合标准条件,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企业及个人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处,单位提出的应加盖印章,个人提出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同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公示时间为 2020年10月28日至 2020年11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630591

     

附件:曹洋等421人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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