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名制管理集中约谈企业不良行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2-25 来源:海南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建管202128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实名制管理集中约谈企业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相关单位:

实名制管理是抓好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重要基础。为持续推进我省建筑工地实名管理水平专项提升行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我厅于2021年2月2日至2月4日对在琼项目较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开展了实名制管理集中约谈,有部分企业无故未参会、未按要求派公司负责人参会,对待集中约谈态度不端正,对实名制管理不重视(企业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无故未参会企业,按照施工企业诚信评分标准的SG-C02-26行为代码进行信用扣分。企业若有特殊情况未能参会申请免于扣分的,应于2021年2月25日前提交书面说明材料至海南住建厅317办公室。

二、对无故未参会企业以及未按要求参会的企业,2021年上半年,各级住建部门一律将其在建项目列为实名制管理重点监管对象,每月对其项目经理、工人登记考勤等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未按规定落实的,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省住建厅将对各市县住建部门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三、春节后,我厅将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检查,对属地实名制管理工作推进缓慢的市县,将对住建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整改敷衍的企业,将责成市县住建部门给予整改、责令停工、记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限制承揽新工程、降低或者吊销企业资质处罚。

望各施工企业及相关负责人引以为戒,全面贯彻落实实名制管理有关法规、规定,切实落实企业实名制管理的主体责任,防范欠薪问题。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通过培训、约谈、检查、处罚等手段强化政策宣贯及监督检查,促进实名制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联系方式:建筑市场监管处,0898-65352853

附件:约谈无故未参会及未按要求参会企业名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约谈无故未参会及未按要求参会企业名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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