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14批工程造价企业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11 来源:江苏省住建厅-批前公示

 

苏建审造价公示〔2021〕第14号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部令第1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部令第50号)等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省2021年第14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若对审核意见有异议或需补正说明的,请将陈述材料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上传至省厅行政审批处,逾期不予受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反映,并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信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第13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意见公示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8日。

来信来访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83666730

 

 

        附件:2021年第14批工程造价企业资质审批意见汇总表.xl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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