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妥善应对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提示函

发布时间:2021-06-29 来源:黑龙江省住建厅-文件通知

〔2021〕883号

 

各有关单位:
       年初以来,受市场多重因素影响,我省钢材、电缆等建筑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异常上涨,建设各方应高度重视并做好应对工作,避免引起工程造价纠纷。
       1.新实施工程,在工程发承包、签订合同等环节,应充分考虑当前市场因素,明确风险范围和幅度,防范因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带来的工程造价风险。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不得要求承包人承担所有风险或无限风险。
       2.在建工程,或受价格异常波动影响且未结算完的工程,对于施工合同中无风险约定、风险约定不明确,或违背强制性规定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所有风险的,合同双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风险共担的原则,积极洽商,合理分担风险,合理调整和确定工程造价。
       3.建设各方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进料管理,避免低价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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