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世界城市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8 来源:住建部-政策发布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交通委、园林绿化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水务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动实施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新城市议程》,讲好城市发展领域中国故事,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世界城市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2021年世界城市日主题宣传活动

  每年10月31日为世界城市日,这是首个由我国发起设立的国际日,其总主题为“城市,让生活更美好”,2021年世界城市日活动主题为“应对气候变化,建设韧性城市”。

  请各单位组织本地区城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本地重点工作和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有声有色、形式多样的世界城市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各地在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取得的成绩,鼓励社会各界及城市居民参与城市建设和城市治理,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参与2021年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暨城市可持续发展全球大会

  为提升世界城市日国内外影响力,促进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自2014年起,我部与联合国人居署联合举办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已成为每年例行重要宣传活动。2021年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暨城市可持续发展全球大会,将于10月30日至11月1日在上海市举办。与会嘉宾将围绕年度主题,探讨我国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新城市议程》的途径,交流和展示在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经验做法等。

  请各单位1名负责同志参加活动,有关活动具体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请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联系,并于10月15日前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传真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差旅食宿费用自理。

  三、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

  请各单位及时对世界城市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梳理好的经验和做法,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我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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