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撤字〔2022〕2号

发布时间:2022-01-12 来源:住建部-部发文件

林飞:

  经调查核实,你在福州市罗源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期间,违规将监理工程师注册在福建川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1年11月19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1〕76号),你于2021年12月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应当撤销你的监理工程师注册,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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