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撤字〔2022〕53号

发布时间:2022-07-22 来源:住建部-部发文件

付永坚:

  经调查核实,你在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先后注册在西藏郎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藏雪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藏懂格尔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春禄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2年4月15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2〕29号),你于2022年5月13日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该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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