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罚字〔2023〕10号

发布时间:2023-03-21 来源:住建部-行政处罚

于炳炎:

  2020年5月16日,中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石家庄地铁2#线新世隆站C出入口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7万元。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中铁三局电务公司石家庄地铁2#线10标段项目部“5·16”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石政函〔2020〕66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认真审查施工分包单位作业人员从业资质和现场汽车式起重设备资质,对现场土建施工未验收就进行装修施工形成违规交叉作业情况监理检查不到位,对现场监理人员施工安全管控不力情况失察,对事故现场安全隐患巡检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监理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3〕2号),你于2023年1月18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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