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罚字〔2023〕13号

发布时间:2023-03-21 来源:住建部-行政处罚

淮北市相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5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西路工程施工工地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13.9万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北市相山区“2021·5·25”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皖政秘〔2021〕258号)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单位作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管理不到位,项目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对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流于形式,对现场违章作业情况失察失管;未按照有限空间作业相关要求制定监理细则并实施;部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相关要求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旁站监理,部分顶管作业旁站记录、危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安全巡查记录存在造假现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我部于2023年1月20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3〕15号),你单位于2023年2月3日签收,并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责令停业整顿60日的行政处罚,停业整顿自2023年3月15日开始执行。停业整顿期间,你单位在全国范围内不得以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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