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L4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1 来源:吉林省住建厅-文件信息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L46号提案的答复

  

吉建议〔2023〕3号

 

唐明亮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及时抓住国家资质改革机遇,扶持我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了关于扶持我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的建议,并提出了我省建筑业企业如何发展的三点措施建议。我厅高度重视,认为非常及时、准确和必要,对于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厅认真研究,并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落实。

  一、确定优质企业帮扶名单

  为大力帮扶建筑业企业发展,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近年来,我厅每年均依据企业产值规模、信用评价结果、安全质量事故情况和农民工拖欠联合惩戒情况等,择优建立省级、市、县三级重点帮扶建筑业企业名录,并且建立了帮扶企业联系人制度,强化日常联系服务,一对一、面对面地进行帮扶。同时,持续开展服务企业大调研活动,动态收集企业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破解难题为企纾困,带动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适当放宽业绩条件,扶持企业资质升级

  2022年,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在激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中提出了“鼓励本省甲级(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与省内国资国企合作成立子公司,子公司可通过引进具有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代表工程业绩的注册建造师,直接申请核定省级审批权限相关资质。”目前,已有多家企业通过优惠政策受益。下步随着国家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出台,我厅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您提出的建议加以研究落实。

  三、出台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抱团发展的引导政策

  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包括12个方面、34条具体政策措施。政策出台后我们及时组织召开宣贯会,让政策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个人,充分发挥政策的支撑作用。采取“干部+专家”“督导+服务”“线上+线下”等方式,把最新出台的政策和要求直达基层和工地。同时,会进一步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及时了解和掌握省外项目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在人员、资金、物资流通以及出具保函、人员培训、资质增项升级等方面提供“面对面”、“手拉手”式服务,鼓励更多企业抱团发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旭东 0431-8275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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