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罚字〔2025〕1号

发布时间:2025-01-09 来源:住建部-行政处罚

刘小五:

2023年11月26日,由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的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名工人受伤,经送肥西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7万元。根据《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祁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1·26”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肥政秘〔2024〕9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对第14区模板安装工人作业区域未按照《施工模板安装规范》8.0.6项规定设置安全网和加设防护栏杆承担管理责任,未发现并消除第14区模板安装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我部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95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5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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