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8号专查

建督撤字〔2026〕191号

发布时间:2026-05-12 来源:住建部-行政处罚

江苏理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西湖水岸项目一期A区”“西湖水岸项目一期B区”“西湖水岸项目一期C区”等3项业绩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5〕89号),你单位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申辩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6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挂网项目
招标文件解析汇总
川渝中标下浮汇总
西藏8号专查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考勤
查询
业绩
扫描件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