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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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班建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2016年,鲁班建业专注于建筑行业大数据技术开发和应用,希望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使企业竞争力迅速提高,使建筑行业学习交流更加顺畅,使建筑行业技术经验更快推广,使建筑行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鲁班建业人将弘扬鲁班的工匠精神“用大数据技术,推动建筑行业供给侧变革”是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旗下核心产品有鲁班乐标、鲁班公路系统。

鲁班乐标(建筑行业大数据服务平台)数据覆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工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财政、生态环境、商务、农业农村、人社部,能源、国防科工、林业和草原、文物、民用航空局、人防办、发改委等信息;

数据涵盖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企业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项管、造价业绩等信息;

数据包含企业信用等级、荣誉奖项、信用中国、行政处罚、经营异常、法律诉讼、失信人、被执行人、司法风险、经营风险、股权结构等奖惩风险信息。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查询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  则

(一)为了加强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幕墙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幕墙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标  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6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经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其中,机械类专业不少于6人,建筑结构类专业不少于4人,且从事建筑幕墙工作3年以上,参与完成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

(3)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企业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企业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其中,机械类专业不少于3人,建筑结构类专业不少于2人,且从事建筑幕墙工作3年以上,参与完成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

(3)企业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包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幕墙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幕墙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大于8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

 

四、附  则

(一)企业申请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取得《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资格证书》、《建筑幕墙专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设立企业只能申请二级,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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